教育部29日發佈新規,將特長生招生、基建工程招投標、校級領導幹部社會兼職、因公出國等納入《高等學校信息公開事項清單》,要求usb75所直屬高校即時公開、確保真實。
  記者看到,《清單》包含10大類50條具體項目,其中不少規定與備受關註的高校舞弊及腐敗案件聯繫緊密。如,招生考試信息提出,要公開“特殊類型招生辦法”“保送、自主選拔錄取、高水平運動員和藝術特長生招生等特殊類型招生入選考生資格及測試結果”等;財務、資產好房網及收費信息提出要公開“設備採購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標”“收費項目、依據、標準及投訴方式”等;人事師資信息提出要公開“校級 領導幹部社會兼職情況、因公出國(境)情況”“校內中層幹部任免、人員招聘信息”等。
  根據清單要求,今年10月底前,各部屬高校要在學校門戶網站開設信息公開專欄,各項信息應在製作完成或獲取後20個工作日內公開,公開的信息SD記憶卡內容發生變更的,應當在變更後20個工作日內予以更新。
  清單外接式硬碟包含10個大類50條具體項目
  《高等學校信息公開事項清單》包含基本信息、招生考試信息、財務資產及收費信息、人事師資信息、教學質量信息、學生管理服務、學風建設信息、學位學科信息、對外交流與合作信息和其他信息等10個大類50條具體項目。mSATA“清單所列50條只是一個底限要求。”教育部新聞發言人續梅說,“我們鼓勵各高校在清單的基礎上,進一步拓展公開的範圍、加大公開的力度。同時,我們還將根據最新政策對清單要求進行動態更新。”
  據續梅介紹,在《清單》研製過程中,教育部特意將高校招生、財務等信息作為重點領域,如專門把高校招生10公開中應該由高校公開的8項列入清單,把高校財務預算和決算8張表列入清單,同時要求公開學校捐贈財產使用情況、校辦企業資產信息、招投標信息、收費項目依據標準等。
  利用微信等新媒體加強回應與解讀
  根據《清單》要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證據證明公開的信息不准確的,高校應當及時予以更正;對公開的信息有疑問的,可以申請向高校查詢。
  同時,2014年10月底前,部屬高校要在學校門戶網站開設信息公開專欄,統一公佈清單各項內容。不僅如此,教育部將在部門戶網站集中添加教育部直屬高校信息公開專欄鏈接,為社會公眾查詢提供統一入口。
  在此次發佈的《清單》中,教育部特別提出:“利用新聞發佈會及微博、微信等新媒體方式,及時公開信息,加強信息解讀,回應社會關切。”
  做得好不好,社會說了算
  據介紹,清單出台後,教育部將改革信息公開監督檢查機制,充分發揮各地各校和第三方評估機構積極性,引進第三方機構對照《清單》,對所有直屬高校公開情況開展評估,並適時組織督查,評估和督查情況將向社會公佈。
  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副研究員呂艷濱說:“第三方評估有著獨立性、公正性、專業性這三項獨特優勢。通過第三方評估,高校信息公開工作的好壞不再完全由教育部說了算。這既能有效監督高校加強信息公開工作,也有利於形成公眾參與監督學校建設的良好氛圍。”
  (據新華社)
  (原標題:50條,只是一個底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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